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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區空港新城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結合管委會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政府信息,是指管委會各部門和空港新城范圍內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機構(以下簡稱:各部門、各機構)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獲取的信息。
第三條 各部門、各機構,應當依法履行公開政府信息的職責。管委會辦公室具體指導實施本規定。
第四條 管委會建立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管委會辦公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宣傳策劃中心、空港新城紀檢監察局等相關部門組成,具體負責研究、協調、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第五條 各部門、各機構應當按照各自職責,編制本部門、本機構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目錄、相關工作制度和程序。政府信息目錄應當及時更新,并記錄政府信息的名稱、基本內容的簡單描述及其產生日期。
第六條 各部門、各機構應當指定部門、機構中業務能力較強的員工,負責本部門、本機構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所有政府信息產生時,各部門、各機構應填寫《空港新城管委會政府信息發布申請表》,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后送管委會辦公室備案,同時將申請發布信息的電子版送宣策中心進行發布。對已發布的政府信息發生變化或失效時,報送部門、機構應及時予以更新。
第八條 各部門、各機構負責人需在提交公開政府信息前,對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查,不得發布未經核實的信息。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九條 管委會政府信息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必須做到合法、真實、及時、便民。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管委會秘密等的政府信息。
第十條 管委會需主動向社會公開下列政府信息(應在信息產生后20個工作日內公開):
1.管委會領導名單、分工;部門、機構設置及部門職能;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員工的姓名及聯系方式。
承辦部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各部門、各機構配合。
2.中、省、西咸新區相關政策法規,管委會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相關的制度流程。
承辦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各部門、各機構配合。
3.管委會干部的任免等相關人事信息。
承辦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空港新城總體規劃,文字介紹和圖示。
承辦部門:規劃建設局。
5.空港新城房屋拆遷公告和土地征收、征用等情況。
承辦部門:征地拆遷管理辦公室。
6.保障性住房相關信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開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政策及實施等情況。
承辦部門:保障房管理中心。
7.工程建設項目相關信息:項目審批、核準、監管、招標、投標等信息。
承辦部門:市政建設管理局牽頭,經濟發展局、規劃建設局和空港新城紀檢監察局配合。
8.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文件等信息,做到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全過程公開。
承辦部門:生態環境局。
9.新聞發布相關信息:管委會新聞發言人制度;新聞發言人代表管委會向社會發布政府信息;召開新聞發布會的相關情況;政務微博等信息公開平臺建立情況。
承辦部門:宣傳部。
第十一條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通過以下方式,及時予以公開:
1.在管委會網站公開;
2.在《陜西日報》《華商報》、中央電視臺、陜西電視臺等媒體定期或不定期公開;
3.在管委會檔案室公共文件閱覽區公開;
4.在電子屏幕、公開欄等設施上公開;
5.通過新聞發布會公開;
6.其它便于公眾及時準確獲得政府信息的形式。
第十二條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辦理程序。
(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人應直接向管委會相關部門、機構申請公開,也可直接向管委會辦公室申請。
(二)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申請人需填寫《空港新城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附件2),提出申請具體步驟如下: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在空港新城管委會門戶網站(網址)下載《申請表》,填寫后通過電子郵件(郵箱地址:xxxqkgxc@yeah.net)提交,由管委會辦公室接收,根據申請內容和部門、機構職責分工,轉發各部門、各機構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員工予以處理。
2.書面申請。申請人從空港新城管委會門戶網站下載《申請表》。填寫后通過信函方式提交。提交時請在信封上注明“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地 址:陜西省西咸新區空港新城迎賓大道東段空港國際商務中心C區1層
收信人:陜西省西咸新區空港新城管委會辦公室 劉帥
郵 編:712034
(三)所需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描述和形式要求。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開人申請提供與其自身相關的稅費繳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政府信息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
(四)受理申請時間。每日9∶00—12:00,13∶00—17∶00(周六、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第十三條 各部門、各機構在收到申請后,根據下列情況給予書面答復:
1.屬于本規定第十條規定或者依申請應當公開的,應當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
2.屬于不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公開的理由和依據;
3.不屬于管委會掌握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掌握該信息的部門或機構的,應主動告知申請人;
4.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
5.申請要求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
第十四條 各部門、各機構收到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當天答復的,應當天進行答復;不能當天答復的,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期答復的,應當經部門、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期答復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第十五條 各部門、各機構依申請提供的政府信息,有條件的可以安排適當的時間和場所,供申請人閱讀或者抄錄。
第十六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查閱本規定內所列的公開的政府信息時,有權獲得相關資料的復印件。各部門、各機構只能收取實際發生的檢索、復制等成本費用,不得收取其它費用。費用的標準依照國家規定執行。(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第十七條 各部門、各機構不得通過其它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第十八條 各部門、各機構在執行本規定時,若出現有下列情形。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向管委會辦公室投訴,也可向空港新城紀檢監察局舉報或通過法律途徑加以解決。投訴電話:管委會辦公室:33636517;
1.發布未經核實的政府信息的;
2.不履行公開義務或者不及時更新公開內容的;
3.不提供或不及時更新本機關政府信息目錄的;
4.對屬于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向申請人隱瞞或者以其它理由拒絕提供的;
5.違反規定收費的;
6.其它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第十九條 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公共交通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制作、獲取信息的公開,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陜西省西咸新區空港新城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西咸新區空港新城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結合管委會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政府信息,是指管委會各部門和空港新城范圍內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機構(以下簡稱:各部門、各機構)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獲取的信息。
第三條 各部門、各機構,應當依法履行公開政府信息的職責。管委會辦公室具體指導實施本規定。
第四條 管委會建立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管委會辦公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宣傳策劃中心、空港新城紀檢監察局等相關部門組成,具體負責研究、協調、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第五條 各部門、各機構應當按照各自職責,編制本部門、本機構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目錄、相關工作制度和程序。政府信息目錄應當及時更新,并記錄政府信息的名稱、基本內容的簡單描述及其產生日期。
第六條 各部門、各機構應當指定部門、機構中業務能力較強的員工,負責本部門、本機構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所有政府信息產生時,各部門、各機構應填寫《空港新城管委會政府信息發布申請表》,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后送管委會辦公室備案,同時將申請發布信息的電子版送宣策中心進行發布。對已發布的政府信息發生變化或失效時,報送部門、機構應及時予以更新。
第八條 各部門、各機構負責人需在提交公開政府信息前,對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查,不得發布未經核實的信息。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九條 管委會政府信息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必須做到合法、真實、及時、便民。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管委會秘密等的政府信息。
第十條 管委會需主動向社會公開下列政府信息(應在信息產生后20個工作日內公開):
1.管委會領導名單、分工;部門、機構設置及部門職能;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員工的姓名及聯系方式。
承辦部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各部門、各機構配合。
2.中、省、西咸新區相關政策法規,管委會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相關的制度流程。
承辦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各部門、各機構配合。
3.管委會干部的任免等相關人事信息。
承辦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空港新城總體規劃,文字介紹和圖示。
承辦部門:規劃建設局。
5.空港新城房屋拆遷公告和土地征收、征用等情況。
承辦部門:征地拆遷管理辦公室。
6.保障性住房相關信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開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政策及實施等情況。
承辦部門:保障房管理中心。
7.工程建設項目相關信息:項目審批、核準、監管、招標、投標等信息。
承辦部門:市政建設管理局牽頭,經濟發展局、規劃建設局和空港新城紀檢監察局配合。
8.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文件等信息,做到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全過程公開。
承辦部門:生態環境局。
9.新聞發布相關信息:管委會新聞發言人制度;新聞發言人代表管委會向社會發布政府信息;召開新聞發布會的相關情況;政務微博等信息公開平臺建立情況。
承辦部門:宣傳部。
第十一條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通過以下方式,及時予以公開:
1.在管委會網站公開;
2.在《陜西日報》《華商報》、中央電視臺、陜西電視臺等媒體定期或不定期公開;
3.在管委會檔案室公共文件閱覽區公開;
4.在電子屏幕、公開欄等設施上公開;
5.通過新聞發布會公開;
6.其它便于公眾及時準確獲得政府信息的形式。
第十二條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辦理程序。
(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人應直接向管委會相關部門、機構申請公開,也可直接向管委會辦公室申請。
(二)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申請人需填寫《空港新城管委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附件2),提出申請具體步驟如下: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在空港新城管委會門戶網站(網址)下載《申請表》,填寫后通過電子郵件(郵箱地址:xxxqkgxc@yeah.net)提交,由管委會辦公室接收,根據申請內容和部門、機構職責分工,轉發各部門、各機構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員工予以處理。
2.書面申請。申請人從空港新城管委會門戶網站下載《申請表》。填寫后通過信函方式提交。提交時請在信封上注明“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地 址:陜西省西咸新區空港新城迎賓大道東段空港國際商務中心C區1層
收信人:陜西省西咸新區空港新城管委會辦公室 劉帥
郵 編:712034
(三)所需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描述和形式要求。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開人申請提供與其自身相關的稅費繳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政府信息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
(四)受理申請時間。每日9∶00—12:00,13∶00—17∶00(周六、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第十三條 各部門、各機構在收到申請后,根據下列情況給予書面答復:
1.屬于本規定第十條規定或者依申請應當公開的,應當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
2.屬于不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公開的理由和依據;
3.不屬于管委會掌握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掌握該信息的部門或機構的,應主動告知申請人;
4.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
5.申請要求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
第十四條 各部門、各機構收到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當天答復的,應當天進行答復;不能當天答復的,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期答復的,應當經部門、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期答復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第十五條 各部門、各機構依申請提供的政府信息,有條件的可以安排適當的時間和場所,供申請人閱讀或者抄錄。
第十六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查閱本規定內所列的公開的政府信息時,有權獲得相關資料的復印件。各部門、各機構只能收取實際發生的檢索、復制等成本費用,不得收取其它費用。費用的標準依照國家規定執行。(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第十七條 各部門、各機構不得通過其它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第十八條 各部門、各機構在執行本規定時,若出現有下列情形。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向管委會辦公室投訴,也可向空港新城紀檢監察局舉報或通過法律途徑加以解決。投訴電話:管委會辦公室:33636517;
1.發布未經核實的政府信息的;
2.不履行公開義務或者不及時更新公開內容的;
3.不提供或不及時更新本機關政府信息目錄的;
4.對屬于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向申請人隱瞞或者以其它理由拒絕提供的;
5.違反規定收費的;
6.其它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第十九條 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公共交通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制作、獲取信息的公開,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陜西省西咸新區空港新城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電話:029-33612345
郵編:712034
傳真:029-33636018
地址:陜西省西咸新區空港新城迎賓大道東段空港國際商務中心



主辦:陜西省西咸新區空港新城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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