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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后管理,保證工程長期發揮效益,更好的滿足群眾對飲水安全的需求,制定了《西咸新區空港新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維修養護基金管理辦法》,從2020年1月6日起正式施行。
問:維修養護基金適用范圍及主要用途?
答:本辦法適用于新城范圍內為解決農村飲水安全而興建的集中供水工程,維修養護基金主要用于供水工程的機電設備、凈水消毒設備、管理站房、輸配水管網等設備設施的維修養護補助。
問:維修養護基金分為幾部分,以哪部分為主,哪部分為輔?
答:維修養護基金分為新城財政補貼和村級水費提留兩部分。原則上以村級水費提留為主,新城級維修養護基金為輔。
問:新城級維修養護基金和村級水費提留維修基金的核定標準?
答:新城級維修養護基金以新城現有農村集中供水工程數量按照1年1處1萬元予以補助,納入新城財政年度預算;村級水費提留養護基金,按工程月抄表水量的5%乘以用水單價確定,這項費用由各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或個人)自行提取,街鎮村組監督管理。
問:維修養護基金的申報要滿足哪些條件?
答:自覺接受新城街鎮村組監管,能正常運行管理,實現裝表計量、按時收繳水費,并足額提留村級維修養護基金連續滿3個月(以本辦法實施日為參考)的農村供水工程,單筆維修養護費在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的維修養護項目,可以列入新城級維修養護基金補助范圍,供水管理單位(或個人)申報使用新城級維修養護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