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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項設置
根據空港新城經濟發展亮點成效,梳理并設置年度表彰獎勵項目三類:
一是獲得中、省、市、新區專項資金獎勵類,獎勵金額以上級政策及獎勵款項為準。
二是符合新城各類政策扶持獎勵類,包括已出臺的9類產業發展獎補政策、五上企業招引扶持政策和臨時出臺的抗疫援企、穩崗穩產、促投資穩增長等扶持政策,獎勵金額以政策條款為準。
三是對新城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獎勵類。主要包括:
1、臨空經濟貢獻獎。主要根據臨空產業發展導向性,在年度稅收貢獻靠前的工業和服務業獨立法人企業中,選取有代表性的企業5-6家,每家企業獎勵50萬元。
2、項目建設先進獎。主要根據年度重點項目投資完成率、建設進度及各類活動承辦等情況,選取5-6家有代表性的項目建設企業進行獎勵,每家企業獎勵30萬元。
3、優秀創新實踐獎。根據實際情況,對在秦創原平臺建設、國家物流樞紐建設、自貿服貿、臨空經濟、創新城市發展方式等領域積極探索,取得顯著成效的創新案例,選取3-5項并對承擔案例實施的單位主體進行獎勵,每家獎勵20萬元。
二、工作流程
1、收集名單。由發改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設置表彰獎勵項目,收集形成擬表彰獎勵企業名單及金額。
2、部門聯審。發改局就擬表彰獎勵企業名單及金額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根據部門反饋建議修改完善,經局務會研究審定后提交主任辦公會審議。
3、網上公示。發改局會同宣傳部,將擬表彰獎勵企業名單在新城管委會官網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結束后無異議按照名單開展表彰獎勵具體事宜。
4、撥付獎金。公示結束后,發改局會同相關部門收集核實企業銀行賬戶信息(包括開戶名、開戶行、開戶賬號)及企業營業執照。財政局按時將獎補資金撥付至企業賬戶。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跟蹤資金支付情況,將結果報發改局。
三、責任分工
按照“發改部門統籌、行業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的原則,明確各部門在政策兌現工作中的職責如下。
發改局:負責牽頭制定表彰獎勵工作方案,梳理獎勵名單,經部門聯審后提交主任辦公會審議;協調做好表彰獎勵資金兌付工作。負責梳理商務領域企業獲得中、省、市、新區專項資金扶持情況;核查受表彰獎勵企業統計關系、產值營收等情況、核查受表彰項目投資進展及活動承辦等情況。
工信局、住建局:負責梳理本行業領域企業獲得中、省、市、新區專項資金扶持情況,負責政策資金申報材料審查和實地核查等工作,工信局負責核查受表彰企業信用情況。
財政局:負責企業表彰獎勵資金預算、撥付、審核、監管等工作。
市場監管分局:負責核查受表彰獎勵企業登記注冊、合法經營等情況。
稅務局:負責提供新城稅收貢獻前50-100名企業名單,核查受表彰獎勵企業稅務關系、稅收貢獻等情況。
生態環境局:負責核查受表彰獎勵企業是否存在嚴重違反生態環境法律規定并受到相應行政處罰等情況。
人社民政局:負責核查受表彰獎勵企業是否存在欠繳員工社保、拖欠員工工資等情況。
招商部門:負責核查受表彰獎勵企業中招商入區企業履行合同或承諾等情況。
應急管理局:負責核查受表彰獎勵企業是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等情況。
空港集團、城發集團及下屬企業:負責核查受表彰獎勵企業是否存在拖欠租金、違法經營等情況。
紀委機關:負責對各相關部門在企業表彰獎勵工作中是否存在違紀問題等進行監督。
審計局:負責對各相關部門企業表彰獎勵資金使用和效益情況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