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次
《空港新城產業園區運營管理服務規范(試行)》已經2023年11月10日新城第7次主任辦公會議研究通過,并于2023年12月11日正式印發,將于2024年1月1日起執行。現就《空港新城產業園區運營管理服務規范(試行)》解讀如下:
一、背景目的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陜西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提升新城園區運營管理水平,促進園區樹立以企業為本的服務理念,加快構建“服務型”園區,依據《西安市產業園物業管理服務規范》《西安市產業園物業管理設施設備維護規范》《西咸新區規劃建設品質標準(2022)》《空港新城產業園區配套設施標準》以及《空港新城工業園區高質量發展評價激勵辦法(試行)》等文件要求,參照《上海市產業園區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導則》,結合新城實際,制定了《空港新城產業園區運營管理服務規范(試行)》。
二、主要內容
《服務規范》全文共十二條,包括總則、服務原則、服務內容、監督與評估、附則五部分內容。
第1-3條為總則。詳細介紹了本《服務規范》的制定意義,規范性引用文件等內容,對“園區”及“園區運營管理服務機構”的含義、職責進行了詳細的解釋。
第4條為服務原則。從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三方面要求園區:一是建立完善的生活、生產配套等硬件配套標準,滿足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食、娛、體、行、服、住”。二是組織專業運營管理服務團隊,制定企業服務體系,推動園區軟環境建設。三是提供綜合服務平臺,滿足企業政務、創業、人才、金融、政策申報等業務需求,實現“園區事、園區辦”。
第5-8條為服務內容。服務主體為園區運營管理方,服務內容分為園區公共類服務、政務類服務、發展促進類服務。其中園區公共類服務作為基礎性服務,是園區必須向入園企業提供的基礎保障服務,涵蓋基礎配套設施、物業管理服務、安全應急保障以及訴求解決服務四部分內容。政務類服務作為升級服務,是園區應主動配合管委會為入園企業提供的政務服務業務辦理和政策宣講、申報、意見收集等工作。發展促進類服務作為特色增值服務,旨在進一步促進入園企業發展壯大而涉及的包括財產審計、評估、規劃設計、擔保、專利認證、法律服務、人才服務、會務會展、市場營銷等特色增值服務以及社會公共服務。
第9-11條為監督與評估。采用園區內部監督+外部監督的形式,約束園區運營管理方的管理服務行為。園區運營管理方定期收集企業意見建議,安排專人處理解決企業問題。各園辦充分發揮管理服務職能,監督園區運營管理方工作落實情況,暢通、拓寬入園企業意見建議反饋渠道,每季度多維度對園區運營管理方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將作為《空港新城工業園區激勵辦法》及新城相關表彰認定的重要依據之一,促進園區服務質量進一步提升。
第12條為附則。本《服務規范》試行期為一年,有效期滿若未發布新規范或明確本規范失效則長期有效。
三、《服務規范》作用
《服務規范》為加快推進產業園規范建設,提高園區核心競爭力提供了根本遵循,為入駐企業生產經營發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保障,切實推動產業園區可持續發展,助力“空中絲綢之路新起點”戰略目標深入實施。
附件:關于印發《空港新城產業園區運營管理服務規范(試行)》的通知(陜空港發〔2023〕32號).pdf
陜西省西咸新區政務服務(空港)中心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