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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管委會各部門,各街鎮,各服務支撐機構,空港集團,城發集團:
按照《陜西省西咸新區空港新城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調整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及單位工作職責的通知》要求,根據部門職責及空港新城城市防汛工作的安排,對《西咸新區空港新城城市防汛應急預案》進行了修改完善,針對機構調整后部門名稱及聯系人、聯系方式等進行了更新,現印發你們。
陜西省西咸新區空港新城管理委員會
2021年5月11日
西咸新區空港新城城市防汛應急預案(修編)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陜西省西咸新區空港新城(以下簡稱“空港新城”)城市防汛應急處置工作,高效有序開展空港新城排澇搶險救災工作,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城市生活、生產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健康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細則》《西安市防御災害性洪水應急預案》《西咸新區城市防洪應急預案》《西咸新區空港新城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咸新區空港新城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和相關文件規定,結合《空港新城城市防汛應急預案風險分析與應急資源調查報告》與空港新城城市防汛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新城轄區范圍內城市內澇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并重;統一領導,協同應對;快速反應,減少危害。
2組織體系與職責
2.1指揮機構
空港新城管委會成立空港新城城市防汛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城市防汛指揮部”),全面負責新城城市防汛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指揮場所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在智慧城市運營中心。
總指揮:管委會分管副主任
副總指揮:應急管理局局長、住建局局長
成員單位:黨政辦、黨委宣傳部、發展改革局、財政局、人社民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教育衛體局、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農業農村局、城市管理與交通運輸局、西咸新區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以下簡稱“公安分局”)、西咸新區消防支救援支隊空港新城大隊(以下簡稱“消防大隊”)、空港集團。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管委會下達的排澇搶險指示;領導組織空港新城排澇搶險工作;統一協調和調用應急救援隊伍、專家、物資及設備;及時掌握城市內澇情況,對排澇搶險工作做出科學決策,制定科學的排澇搶險措施;向西咸新區管委會和上級政府報送重大險情、災情及救災報告;做好城市內澇地區疏散群眾安置,組織災后處置,做好各成員單位的協調工作。
2.2辦事機構
城市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兼任。
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承擔,主要職責:履行應急值守、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傳達落實空港新城管委會排澇搶險各項指示;負責城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的日常聯絡;按照城市防汛指揮部的要求,組織協調成員單位按照預案職責開展排澇搶險工作;統一協調和調用應急救援隊伍、專家、物資及設備;及時掌握城市內澇情況,向城市防汛指揮部提出科學的排澇搶險、救援安置方案建議。
2.3成員單位職責
黨委、管委會辦公室:負責城市防汛信息流轉,配合協調職責。
宣傳部: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指導相關部門及時發布城市防汛應急處置信息,協調新聞媒體做好城市防汛新聞報道工作;做好網絡輿情監看和輿論引導工作。
政法工作部:利用智慧城市運營中心為城市防汛工作的監測預警與信息流轉提供必要保障
發展改革局:負責組織協調重要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工作;協調電力企業對城市防汛工作提供必要的電力保障,對因內澇損壞的供電線路實施搶修和應急處置;做好受內澇災害影響旅游景點游客的安全工作,適時關閉景點,確保游客和工作人員安全。
財政局:負責城市防汛和搶險救災資金保障,做好資金監管。
人社民政局:負責配合空港新城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做好易產生內澇區域群眾轉移安置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組織開展監測、隱患排查工作,嚴防次生地質災害發生。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內澇防治工作;組織、協調相關單位開展城市防汛應急處置;開展內澇災害點周邊在國有土地上合法建造,經竣工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和危房鑒定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市政設施的搶修維護工作。
教育衛體局:負責指導教育系統的內澇防治工作;組織、協調醫療衛生技術力量做好醫療救護和疫情防治工作。
生態環境局:負責監督重點環境安全隱患單位汛期環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實;加強對汛期市區內河流污染物的監測工作。
應急管理局:負責督促各街(鎮)辦和行業主管部門按照“三管三必須”的原則,指導各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汛期安全相關工作。
農業農村局:參與城市防汛搶險救災工作,及時提供氣象預警信息。
城市管理與交通運輸局:負責清掃和運輸道路上的垃圾雜物,盡快恢復路面清潔;做好應急時期的交通運輸保障;做好公路交通、公共交通設施的防汛安全工作;負責城市公共交通和客運交通安全;
公安分局:負責負責維護城市防汛搶險秩序和受災區域社會治安,打擊偷竊城市防汛物料、破壞通訊和測報設施、干擾城市防汛工作正常進行的違法行為;交巡警大隊參與空港區域內各轄區防汛工作,組織協調內澇路段道路封閉,交通導改;
消防大隊:負責參加搶險救災工作,對因災受困人員進行救援和轉移。
空港集團:負責進行日常巡查維護,準確掌握區域內易積水隱患點并進行整治;排水設施管理、維護及清掏,避免排水不暢;職責范圍內受災害影響各類市政基礎設施應急搶修工作。
2.4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實際需要,由城市防汛指揮部決定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實行現場總指揮負責制,現場總指揮由城市防汛指揮部總指揮指派,在城市防汛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
現場指揮部成立后,確定相對固定指揮場所,并及時將現場指揮部人員名單、通訊方式等報告城市防汛指揮部;根據現場指揮需要,按規定配備必要指揮設備及通訊手段等,迅速搭建現場指揮平臺;現場指揮部要懸掛或噴寫醒目標志,現場總指揮和其他人員要佩戴相應標識;現場指揮部根據處置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組,工作組由一個或幾個成員單位組成,實行組長負責制,承擔具體應急處置任務。
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全力組織傷員救治、人員疏散轉移和群眾安置工作;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對事態進行綜合分析、快速研判,確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指揮、組織應急救援隊伍,調集應急救援物資裝備,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隨時向城市防汛指揮部報告事件處置進展。
現場指揮部可根據現場實際處置的需要,設立以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協調組織現場處置工作;向各個組傳達指揮部指令;聯系和督促各組工作;協調調運應急物資裝備、應急救援隊伍。
(2)排澇搶險組:制定現場排澇搶險工作方案;清理內澇區域內排水管網,保持排水管網暢通;調集相關排澇設備對積水進行抽排。
(3)人員疏散組:及時疏散轉移低洼處及受威脅群眾。
(4)交通保障組:制定內澇災害交通管控工作方案,及時收集、監測主要路段交通情況;在內澇點相應路段提前設置警示標志牌,實施必要的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5)后勤保障組:對搶險人員和轉移安置的群眾提供物質保障和生活服務。
除以上工作組外,還可根據現場應急處置實際情況,組建其他必要工作組,組長和組員由現場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成立之前,先期趕到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內澇災害發展態勢。
2.5專家咨詢組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城市防汛專家庫,組織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直接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為城市防汛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
(1)在汛期或雨季到來之前,農業農村局加強對降雨天氣預報,將收集的各類信息及時上報指揮部辦公室,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信息做好研判,通知相關部門對地下通道、地下車庫、地下商場、建設工地和易澇、低洼地區等薄弱環節進行重點巡查,制定排水排澇緊急措施,協調城市管理與交通運輸局、空港集團等城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加強對排水設施的管理、維護及清掏,避免排水不暢。
(2)城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在接到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后,按照職責分工,排查各自職責區域內的風險源,收集、匯總和分析可能發生災害的征兆實時信息,同時開展實時監測,及時上報指揮部辦公室,并通報相關部門。
(3)農業農村局加強對暴雨氣象預警信息的預警,將所獲得預警信息及時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4)相關部門應提前編制防汛搶險資金預算,撥付專項資金,購置防汛應急搶險必要設備。
3.2預警發布與解除
指揮部辦公室在接收到農業農村局上報的暴雨預警信息后,根據危害程度綜合研判,并報城市防汛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宣布有關地區進入預警期,同時向應急管理局報告。預警信息發布的主要內容包括:發布機關、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影響范圍、應采取的措施等。預警信息在暴雨天氣結束后自行解除。法律法規有其他規定,從其規定。
3.3預警行動
空港新城進入汛期后,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與交通運輸局和空港集團組織人員對雨污水管網進行檢查,對檢查有損壞、堵塞情況的雨污水管進行及時維修與疏通;城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清點、檢查城市防汛物資、設施情況,及時補充、維修城市防汛物資,確保災情發生時的物資、能源供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城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可視情況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預警措施:
各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待命,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密切關注各自責任范圍內區域的雨情、水情、險情并及時報告相關信息。
城市管理與交通運輸局組織相關單位對道路及時清掃,防止垃圾雜物和泥沙被沖入排水管網造成堵塞。
告知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單位和居民,指導其做好應對工作,做好人員疏散、避險準備;對汛情信息和工作動態進行實時播報,建議公眾減少外出,停止群體集會、活動,盡量避免在低洼地帶或地下通道停留。
指揮部辦公室督查城市低洼地區、交通干線及重點立交橋、地下空間等城市防汛重點部位的應急準備情況;城市防汛重點部位責任人和相關人員加強巡查、檢查。
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裝備,準備應急設施,并對其進行檢查,保證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公安分局對交通進行疏導和管制,避免人員、車輛進入易積水區域。
通知可能受影響的幼兒園、學校及其他單位采取停課、停產、停工、停業等緊急措施。
沿路臨街各單位應無償提供避雨、避險場所。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
在預警信息發布后,農業農村局要密切關注雨情及汛情,及時、準確、詳實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雨情、汛情的最新信息。
4.2啟動預案條件
當新城內多處同時出現積水情況,積水量大且難以自行排出,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和城市安全運行時,經城市防汛指揮部總指揮批準,啟動本預案。
4.3基本響應
預案啟動后,城市防汛指揮部調動成員單位有關人員、處置隊伍及物資設備趕赴現場,按照各自職責,相互配合、密切協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各單位應及時將應急處置進展情況向城市防汛指揮部報告,城市防汛指揮部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通過研判確定現場處置方案。
公安分局和相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交通保障、受汛情影響區域內群眾疏散與安置等各項工作,交巡警大隊做好發生城市道路嚴重內澇積水路段進行道路封閉,交通疏導,社會車輛確返嚴禁涉水執法工作;消防大隊協助相關單位對被困人員進行營救;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與交通運輸局和空港集團組織相關單位搶修被損壞的市政、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
城市防汛指揮部迅速調集由城市防汛領域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與城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共同開展處置工作。專家組根據相關渠道反饋信息,經過科學分析研判,向城市防汛指揮部提出處置方案建議。
受災情影響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向城市防汛指揮部提供與應急處置相關的基礎資料,盡全力為實施應急處置、開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城市防汛指揮部可視情況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宣傳部進一步加強社會宣傳,及時播報汛情信息,建議公眾減少外出。
(2)公安分局在積水嚴重的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確保城市交通暢通,協調、調集交通運力,做好應急物資及人員的運輸保障。
(3)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協調人員將收水井篦、井蓋揭開以利于收水,并在已打開的井口上方擺放醒目警示標志。
(4)農業農村局加強與氣象部門的對接,及時將收集到的短時臨近氣象信息、災害性氣象信息通報城市防汛指揮部辦公室。
(5)城市管理與交通運輸局協調、調集交通運力,做好應急物資及人員的運輸保障。
如遇短時強降水、冰雹,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時,相關應急部門可同步啟動預案,同時上報信息,對出現險情可提前進行安全隱患隔離,采取必要措施。
4.4擴大響應
若事態進一步擴大,或者依靠城市防汛指揮部自身力量無法對事態進行有效控制時,由城市防汛指揮部提出擴大響應建議,經城市防汛指揮部領導小組同意,上報西咸新區管委會;待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啟動上位預案后,城市防汛指揮部在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下,協調新城內各方面資源,積極配合上級應積極機構做好城市防汛處置工作。
4.5應急結束
當城市防汛處置工作基本完成、險情基本消除、城市秩序基本恢復,經專家研判,無次生、衍生災害危險,城市防汛指揮部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擴大響應由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宣布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應將情況及時通知參與處置的有關部門和單位。
4.6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工作可通過發布新聞通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媒體通氣會等形式,主動、準確、客觀地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工作在黨委宣傳部的指導下,依授權組織開展,未經授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信息。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人社民政局負責因受城市內澇災情影響、撤離及轉移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安置工作。
教育衛體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同時加強防疫工作,嚴防重大疫情出現、傳播及蔓延。
城市管理與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及時清理和處理污染物。
因城市防汛應急處置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做好有關損失的理賠工作。
5.2總結評估
城市防汛應急處置結束后,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參與應急處置的部門對城市防汛應急處置工作成效、經驗及教訓進行全面客觀總結和評估,找出存在問題,提出城市防汛應急處置工作各個方面改進意見和建議,并在城市防汛應急救援結束后15日內將總結評估報告報送應急管理局。
5.3恢復重建
針對城市防汛應急處置中應急物資、器材消耗情況,城市防汛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及時補充、維修到位;同時各相關部門應盡快組織被城市內澇災害被損壞城市排水設施、市政設施、道路、供電、通信、供氣、供水、房屋等工程設施的產權單位進行維修,恢復受災地區生產、生活秩序,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城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需指定日常聯絡工作人員,保障城市防汛應急處置信息隨時接收,通訊暢通。應充分利用智慧城市運營中心、網絡平臺、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通訊等手段發布災情信息,通知受影響群眾快速撤離,遠離受災區域,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隊伍保障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切實加強本部門、本行業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建設,相關專家隊伍建設,城市防汛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配備,定期組織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實戰能力,建立健全各部門之間城市防汛應急處置聯動能力,全面提高城市防汛應急救援水平。
6.3交通運輸保障
城市管理與交通運輸局應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做好城市防汛應急救援工作的運力保障;城市管理與交通運輸局及空港集團負責組織相關單位對被內澇災害毀壞的道路設施進行搶修。
根據災情需要,公安分局實施相關道路交通管制,開通應急通道,保障排澇搶險、救災物資運輸、群眾及財產轉移車輛運輸道路暢通;對于已經被淹沒的路段、立交引道實行交通管制,避免出現大面積交通癱瘓,保障行人車輛安全。已經出現交通癱瘓區域,公安分局應根據相關規定展開緊急處置。
6.4治安與醫療保障
公安分局組織設置警戒區域,控制保護現場;協調組織受災群眾疏散、維護城市防汛應急救援現場秩序、社會公共秩序及道路交通運輸秩序。
教育衛體局做好受災區域防病治病和衛生防疫處置和指導工作;組織開展疾病預防控制、傷員救治和疫情信息的監督、發布工作;負責疾病防治經費、藥品、器械管理、使用。
6.5物資與資金保障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與交通運輸局和空港集團負責救災物資、器材及車輛供應。
財政局應根據城市內澇災害程度從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遭受災害設備、設施修復,為城市防汛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并對應急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和評估。
6.6社會動員保障
城市防汛指揮部根據災害發展、處置需要,通過網絡、媒體、短信等一切必要手段開展社會力量自救互救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城市防汛應急處置工作。
7預案管理
7.1宣傳與培訓
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報紙、宣傳手冊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加強對城市防汛知識宣傳,對廣大干部和群眾進行多層次全方位城市防汛知識教育,提高公眾防災減災意識。
城市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和防汛搶險技術骨干每年定期開展培訓;相關部門要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培訓工作與實際工作相結合,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做到合理規范課程、嚴格考核、分類指導,保證培訓質量。
7.2預案演練
本預案為新城專項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1次演練,演練計劃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編制,報應急管理局備案后組織實施。演練實施完畢后,演練計劃、演練方案及評審意見、演練腳本、總結評估報告和有關音像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7.3預案修訂與備案
本預案的修訂與備案工作按照《西咸新區空港新城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8獎勵與責任追究
新城對城市防汛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急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對在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過程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未完成應急管理任務或未按應急預案規定履行相關職責,導致危害擴大,或出現不服從上級統一指揮,遲報、瞞報突發事件信息,未及時組織開展自救和善后工作,截留、擠占、挪用應急資金等情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如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9附則
9.1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新城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9.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