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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陜政土批〔2019〕45號批準,西咸新區空港新城管理委員會同意,現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機場三期、龍棗文體功能區
二、征收土地位置、面積
底張街辦龍棗村約217.292畝
(最終權屬、面積以實際征收為準)
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標準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標準:依據《陜西省西咸新區空港新城龍棗村征遷安置補償實施方案》等相關規定,采取評估方式進行補償。
四、被征地農民安置形式
集中實物安置或貨幣安置。
五、本公告發布后,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西咸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對批準后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爭議,不影響組織實施。
特此公告
陜西省西咸新區空港新城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