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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維護公私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國家環保部等六部委聯合發布的《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確定在全新城范圍內開展嚴禁焚燒農作物秸稈行動,特通告如下:
一、焚燒秸稈是農業生產方式的一種陋習,不僅對大氣環境、林木資源、土壤生態等造成破壞,而且浪費資源,極易產生安全隱患。共同保護好環境,防止焚燒災害發生,是廣大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的基本保證,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二、禁止焚燒農作物秸稈的范圍:全轄區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實行全域禁燒。凡露天焚燒秸稈均屬違法行為。
三、本通告所稱農作物秸稈包括小麥、玉米、大豆、油菜及其它雜糧等農作物秸稈,同時包含地頭雜草、林下附屬植物等。
四、按照“屬地管理和區域負責制”的原則,各街鎮對各自轄區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負總責,各街鎮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村民委員會主任為直接責任人,制定村規民約,實行24小時值班巡查制度,及時發現和制止露天焚燒秸稈的行為。對于重點區域(即高速沿線、鐵路沿線、城區周邊、機場周邊和林地周邊)積極推進秸稈機械化還田、氨化、堆漚、生產食用菌等綜合利用措施,堅決杜絕出現秸稈露天焚燒行為,確保全新城“不見煙霧、不見火光、不見黑斑”。
五、各街鎮政府、公安、消防、環保、交通、農業、監察等部門要組成聯合巡查滅火組,加強禁燒巡查,對重點區域死看死守,發現一起、制止一起、處理一起,及時制止露天焚燒秸稈和棄置秸稈污染水體的行為。對阻礙禁燒監管監督的不法行為,依法予以嚴厲處罰。
六、要嚴格落實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責任,對工作重視不夠、措施不力、執法不嚴的街鎮、相關部門和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陜西省西咸新區空港新城管理委員會
2019年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