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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進一步深化低碳試點示范,選擇條件成熟的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生態功能區、工礦區、城鎮等開展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的要求,結合我省低碳發展實際,“十三五”將組織開展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試點工作,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以嚴格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為目標,以重點領域和特色區域為突破口,創新機制,統籌規劃,科技支撐,協同推進,積極創建能源消費低碳化、產業發展循環化、廢棄物利用資源化、設施服務便捷化、生活宜居綠色化的低碳發展新模式,在全省起到較好的示范帶動作用,爭創國家級示范項目。
二、主要途徑
近零碳排放是指通過統籌規劃,推動產業低碳循環發展,建設清潔低碳能源體系,應用減源增匯、綠色能源替代、碳產品封存及生態碳匯補償等綜合措施,不產生或抵消碳源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借鑒國際、國內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典型經驗,實現途徑主要有:
減源。大幅度減少化石能源消費,實施余熱余氣余壓能源梯級循環利用,加快節能低碳技術改造,提高能效和碳效,減少碳排放量。
增匯。保護和增加區域內樹林、草地和農田,實施科學耕作農田,減少化肥農藥施用量,提高有機肥料使用比例,增加生態系統碳匯。
替代。積極利用水電、風能和太陽能、生物質能及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實現零碳排放。
三、試點范圍
按照因地制宜、探索創新的原則,在條件成熟的領域和區域先行試驗試點,“十三五”重點在工礦區、農業園區和民用建筑三個領域進行試點示范。
四、試點目標任務
工礦區。包括煤礦、油氣田、大型化工企業及火電廠等。①實施瓦斯和煤層氣抽采、伴生氣回收及余熱余氣余壓循環利用;②利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③在生產工藝中實現碳氫互補,碳被中和或固定;④實施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減排技術;⑤森林碳匯交易,購買碳儲配額等。通過上述綜合碳減排措施,實現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消費及余熱余氣余壓等能源循環利用占到能源消費總量的60%以上;能耗強度和碳排放強度均為全省同行業平均水平的30%以下。
農業園區。以設施農業集中區和特色農莊為主,實施農光互補工程,充分利用太陽能和地熱能;農田秸稈廢棄物及生活垃圾、污水進行資源化處置再利用;發展農用沼氣替代化石能源;利用鄰近工礦企業余熱余氣供暖供熱水;試點農業園區生產設施實現全部可再生能源供電及供暖;生活用能綠色低碳化。
民用建筑。包括居民小區建筑和公共機構建筑。建筑物能源系統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采用太陽能集熱系統和地源熱泵系統相結合的能源形式;建筑物屋頂及南立面設置太陽能光伏系統,采用分布式并網模式自發自用;區內實施太陽能路燈照明及雨水收集再利用;利用鄰近工礦企業余熱余氣采暖供熱等。試點民用建筑節能設計目標為供暖、制冷、照明三項消耗小于25千瓦時/平方米?每年,達到綠色建筑三星級標準,創建近零碳排放示范建筑。
請各有關單位結合實際,研究篩選符合條件、有望達標的項目或園區作為試點,并梳理典型經驗、實施方案、技術路徑及制度措施等,上報空港新城經濟發展局。經省專家審核后將列為全省試點單位,并擇優申報國家級示范項目。申請試點單位及典型材料請于2017年2月27日前上報空港新城經濟發展局(文字版及電子版一并上報)。
聯 系 人 :張文亮
聯系電話:029-33636622
電子郵箱:7937521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