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各部門,各新城、各園辦:
根據工作需要,經4月21日新區黨工委會議審定,同意設立統計調查中心等11個下屬管理服務機構,具體如下:
一、統計調查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和R&D調查、投入產出調查、“三新”調查、非公有制經濟調查等專項及臨時性調查工作,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組織開展城鄉收入、市場物價、農業生產、企業監測等統計抽樣調查工作;負責農村貧困、退耕還林、畜禽生產、農民工、文明城市等專項監測;負責組織工作、職工思想、環保狀況、社會治安等民意調查工作,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負責全區統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統計檔案的立卷歸檔、管理、開發利用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改革創新發展局下屬管理服務機構,處級建制。人員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派遣人員控制數4名。
二、會計核算中心
主要職責:貫徹國家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政府采購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制定新區本級財務制度、政府采購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管委會本級財政供養人員的工資發放與核算工作;負責管委會本級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的核算工作及本級機關局室支出預算的申報、經費核算、專項經費的審核、劃撥和年終決算、分析和統計工作;負責管委會本級財政性投資項目的概(預)算、招標限價、結算、竣工財務決算的評審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財政局下屬管理服務機構,處級建制。人員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派遣人員控制數4名。
三、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新區機關事業、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各項社會保險的經辦工作;負責協調整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職能,負責相關業務經辦工作;負責新區所轄范圍內各類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參保人員資格審定、參保管理、社會保險費的征繳、社會保險待遇的審核和支付工作;負責對各新城經辦點的業務指導工作;負責新區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核算工作;負責新區社會保險統計、稽核等工作;負責新區社會保險相關信息的匯總、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社會保險政策的宣傳和經辦人員、各單位社保專管員的培訓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人社民政局下屬管理服務機構,處級建制。人員編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派遣人員控制數30名(含空港、秦漢、灃西、涇河四個新城派駐窗口工作人員)。
四、人力資源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貫徹落實中、省、市和西咸新區關于人才公共服務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方針、政策;負責新區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及人事代理服務工作,做好流動黨員日常管理;負責新區就業及再就業服務工作;搭建區域人才交流合作平臺,負責高層次人才引進、評價、推薦等服務工作;負責外國人來華工作、學歷認證、自費留學、中介、各類人才素質測評、培訓等相關人才服務工作;負責新區創業指導和孵化服務工作;負責社會化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負責為區內流動人員提供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繳納工作;負責做好應屆畢業生報到工作;負責辦理畢業生落戶及集體戶籍卡的管理工作;負責區內人才市場的建設與管理;承擔西咸新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運營管理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人社民政局下屬管理服務機構,處級建制。人員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派遣人員控制數6名。
五、不動產登記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不動產登記業務辦理、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負責房屋交易與產權產籍管理等工作;負責權籍調查工作;負責不動產登記爭議調處工作;負責不動產登記政務大廳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組織開展不動產登記工作人員業務培訓;負責向社會提供查詢服務;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下屬管理服務機構,處級建制。人員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派遣人員控制數4名。
六、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房地產市場、房屋中介市場和房屋租賃管理;負責房屋測繪、房屋產權和交易管理;負責物業行業管理;負責房屋維修資金和公有住房管理;負責房屋安全、房屋執法監察、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下屬管理服務機構,處級建制。人員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派遣人員控制數4名。
七、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主要職責:負責依法辦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負責對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單位的質量安全行為實施監督檢查,對建設工程的質量和施工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并建立監督檔案;對驗槽、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節能等分部分項工程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過程進行監督,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負責查處工程建設質量安全事故;負責查處違反工程建設質量安全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對各新城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進行檢查指導;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規劃建設局下屬管理服務機構,處級建制。人員編制12名,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1名。派遣人員控制數6名。
八、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督促負責學前一年幼兒學費減免,貧困家庭困難補助管理;指導和管理貧困生資助及生源地貸款工作;指導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費減免、國家助學金的管理工作;負責義務教育兩免一補管理(免學雜費、免教科書費、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等;指導各新城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管理、催收、統計、匯總工作;負責資助政策宣傳等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教育衛體局下屬管理服務機構,處級建制。人員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派遣人員控制數4名。
九、公共衛生管理中心(衛生監督所)
主要職責:負責疾病預防控制,衛生應急,衛生監督工作;負責計生及流動人口管理,精神衛生防治,婦幼健康,健康教育宣傳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教育衛體局下屬管理服務機構,處級建制。人員編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派遣人員控制數6名。
十、環境監察執法支隊
主要職責: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對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和污染防治設施及其它環保設施的運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情況,對自然生態保護區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區工業企業涉及的水、氣、聲、固廢危廢、輻射以及全區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等環境監管;負責群眾污染投訴、污染糾紛和環境污染信訪案件的調查處理,參與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和答復,生態破壞事件及污染事故的現場調查處理;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核定和排污費征收工作;負責實施環保專項行動及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環境保護局下屬管理服務機構,處級建制。人員編制12名,其中:支隊長1名,副支隊長1名。派遣人員控制數6名。
十一、農林水綜合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依法開展全區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工作;負責全區動物及其產品生產、加工、屠宰等環節的監督及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負責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和監督;負責動物疫情的監督檢測、診斷,流行病學調查,指導重大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和疫情撲滅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開展農產品監督監測;負責農經管理工作;負責林木、種苗檢驗檢疫、林木病蟲害防治和管護;負責農村水利建設與管理、水產養殖與漁業管理、水土保持管理、水資源開發利用管理、河道管理、水源地監察及水政日常管理等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城鄉管理局下屬管理服務機構,處級建制。人員編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派遣人員控制數6名。
中共陜西省西咸新區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