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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水利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強水土保持監管工作的意見》、《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開發區內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由我局牽頭組織編制完成的《西咸新區空港新城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報告書》,已獲得省水利廳批復。現將批復文件和報告書公告如下,請新城管委會相關職能部門和入駐企業遵照執行。
一、管委會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區域內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督促各企業履行水土保持義務,區內各建設單位是水土保持直接責任人。
二、區域確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為144.18㎞2。
三、區域水土流失防治標準執行西北黃土高原區一級標準。
四、各建設區內土石方優先自平衡,余方按照《空港新城土石方綜合利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統一調配、綜合利用。
五、水土保持補償費由投資建設主體在項目開工前,按照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一次性繳納。
六、區域內生產建設項目全部實行承諾制管理。審批流程由原來的申請受理→初審(現場查勘、召開專家技術論證評審會)→終審(制證)→送達更改為申請受理→形式審查→送達;驗收備案材料不再提供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和水土保持監測總結報告,僅提交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
如果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問題或其他建議,請及時反饋我局。
聯系電話:029-33251850
郵箱:kgxcgjgg@163.com
通訊地址:西咸新區空港新城國際商務中心二期L區223室
附件:1.陜西省水利廳關于西咸新區空港新城水土保持區域評估報告的批復(陜水保發〔2021〕1號).pdf
陜西省西咸新區空港新城行政審批與政務服務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