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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1〕47號),切實防范環境風險、維護生態環境安全,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以有效防范化解危險廢物環境風險、保障生態環境安全為目標,強化危險廢物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和風險防范能力建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進一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安排,嚴守風險底線。合理布局,優化結構,補齊短板,科學評估,加快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結構優化。加強監督執法,強化企業危險廢物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嚴守危險廢物環境與安全風險底線。
2.堅持科技優先,提升技術水平。針對重點行業、危險廢物產生量大的行業,重點研究提升危險廢物綜合利用技術水平,加大技術研究支持力度,制定完善地方性技術標準,提升行業技術水平。
3.堅持先行先試,創新管理模式。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激發市場活力,以陜北、關中、陜南重點行業企業為重點,大力推行危險廢物管理制度改革,提升危險廢物全過程信息化管理水平,推進危險廢物精細化管理。
4.堅持密切協同,強化聯防聯控。加強部門間、區域間合作聯動,加大信息共享和協調溝通,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和公眾監督作用,建立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聯防聯控機制。
(三)工作目標。
到2022年底,危險廢物監管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監管與環境監管聯動機制;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基本補齊醫療廢物、危險廢物收集處理設施方面短板,引導危險廢物環境治理產業積極有序發展;逐步加強鄉鎮、村級區域醫療廢物中轉站項目建設,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9%以上,全省危險廢物處置利用類別及能力基本滿足省域內實際處置需求。
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危險廢物全過程、全鏈條監管體系。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充分保障,技術和運營水平進一步提升。
二、完善危險廢物監管體制機制
(四)依法依規履行危險廢物監管職責。各級政府對本地區危險廢物治理負總責,將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納入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推進,協同發展。各級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海關等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在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污染環境防治、安全生產、運輸安全以及衛生防疫等方面的監管職責,進一步細化和明確相應監管環節工作舉措,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西安海關等部門及各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級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五)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進一步拓寬部門間多層級溝通協作渠道,形成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工作合力,逐步建立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全鏈條監管體系。暢通會商和共享渠道,及時通報、研究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中重大問題、重大事項,協商、解決監管工作中重點和難點問題。落實首辦移交,各職能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屬職責范圍內監管事項要第一時間處理,涉及其他部門監管事項第一時間通報;對可能造成證據滅失、被隱匿或者非法轉移以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污染環境的違法行為,第一時間通告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理。各職能部門主動將職責范圍內的涉危險廢物審批監管、工作部署以及需要公開的涉危險廢物問題、行政案件查辦情況等信息及時通報其他相關單位;行政審批機關要將審批、許可事項結果通知具有法定監管職責的部門。持續推進危險貨物運輸資質、醫療廢物產生、危險化學品生產及經營使用企業信息、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及轉移信息等數據共享。(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法院、省檢察院、省郵政管理局、西安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建立危險廢物區域聯防合作機制。
積極與周邊省份協商建立合作機制,加強危險廢物管理信息共享與聯動執法,實現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優勢互補。(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根據企業環境信用記錄和環境風險可控程度等,將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納入信用評價體系管理。建立危險廢物跨省轉移類別“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堅決遏制打著資源化綜合利用的幌子進行危險廢物處置的行為。(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建立企業主體責任承諾制,壓實企業污染環境防治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廢物相關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是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依法依規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陜西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企業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及時通過陜西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申報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等相關資料,依法公開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要依法向公眾開放設施、場所,提高公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參與程度。(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新建產生危險廢物的建設項目應按照《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環境影響評價指南》,將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內容納入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現有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自行對產生的危險廢物進行利用處置,但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未涉及自行利用處置內容的,應當分析變動部分是否屬于重大變動,屬于重大變動的依法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屬于重大變動的納入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可以通過排污許可證、環境風險評估或者修改單等方式明確污染防治要求,并將相關內容納入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備案。(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八)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加大涉危險廢物單位規范化管理監督檢查及專項排查整治力度,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按照規范化管理要求,每年對行政區域內涉危險廢物單位進行規范化監督檢查,督導企業嚴格落實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等規范化管理制度和標準,不斷提升企業規范化管理水平。省生態環境廳每年就各地規范化管理工作進行抽查。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在檢查過程發現涉嫌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的問題,應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發現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未執行安全評價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者存在安全生產方面問題,應及時將有關線索移交應急管理等部門。(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省公安廳、省應急廳配合)
(九)加快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備案、醫療廢物全過程管理、跨省轉移數據統計分析等功能模塊以及移動終端APP,提升全省固體廢物信息化管理水平。鼓勵危險廢物經營單位依托行業協會利用“互聯網+”技術,逐步實現社會源危險廢物全過程可溯信息化管理。分步推進涉危險廢物單位建設視頻監控、電子標簽、管理系統等智能物聯網監控系統,適時將企業物聯網接入陜西省固體廢物信息管理系統,提升危險廢物全過程信息化管理水平。(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