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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節將至,燃放煙花爆竹會造成環境污染,同時也可能引發火災,導致人員傷亡,嚴重危害大家的人身財產安全。為了保護環境,守衛藍天,守護居民人身安全和健康,我們倡議:
1.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養成采用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低碳的方式來歡度佳節的習慣。
2.請向家人和親朋好友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把不燃放煙花爆竹變成全社會的共同行動。
3.積極勸阻、抵制和舉報燃放煙花爆竹的不文明行為。
《西安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
在禁止銷售、燃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重污染天氣三級以上預警及三級以上應急響應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五百元罰款。
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行為,法律、法規有處罰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煙花爆竹,從你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為建設安全、健康、美麗的新城作出自己的貢獻,共同度過一個安全、祥和、潔凈的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