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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保護紅線的實質是生態環境安全的底線,目的是建立最為嚴格的生態保護制度,對生態功能保障、環境質量安全和自然資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監管要求,從而促進人口資源環境相均衡、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相統一。生態保護紅線具有系統完整性、強制約束性、協同增效性、動態平衡性、操作可達性等特征。具體來說,生態保護紅線可劃分為生態功能保障基線、環境質量安全底線、自然資源利用上限。
近年來,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快速發展,中國資源環境形勢日益嚴峻。盡管中國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力度逐年加大,但總體而言,資源約束壓力持續增大,環境污染仍在加重,生態系統退化依然嚴重,生態問題更加復雜,資源環境與生態惡化趨勢尚未得到逆轉。已建各類保護區空間上存在交叉重疊,布局不夠合理,生態保護效率不高,生態環境缺乏整體性保護,且嚴格性不足,尚未形成保障國家與區域生態安全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空間格局。
而生態保護紅線是我國環境保護的重要制度創新。生態保護紅線是指在自然生態服務功能、環境質量安全、自然資源利用等方面,需要實行嚴格保護的空間邊界與管理限值,以維護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及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生態保護紅線”是繼“18億畝耕地紅線”后,另一條被提到國家層面的“生命線”。2014年環境保護部出臺《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功能基線劃定技術指南(試行)》,將內蒙古、江西、湖北、廣西等地列為生態紅線劃定試點。
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是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需要。只有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按照生態系統完整性原則和主體功能區定位,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理順保護與發展的關系,改善和提高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才能構建結構完整、功能穩定的生態安全格局,從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
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是不斷改善環境質量的關鍵舉措。當前我國環境污染嚴重,以細顆粒物(PM2.5)為特征的區域性復合型大氣污染日益突出。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將環境污染控制、環境質量改善和環境風險防范有機銜接起來,才能確保環境質量不降級、并逐步得到改善,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建設天藍、地綠、水凈的美好家園。
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有助于增強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能力。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引導人口分布、經濟布局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促進各類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對于增強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生態支持能力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