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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21年5月26日20時,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批次交辦涉及西咸新區空港新城生態環境信訪件2件,現將第九批交辦問題辦理結果通報如下: | |||||||
| 序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涉及 新城及部門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處罰和問責情況 | 是否 辦結 | 備注 |
| 28 | 受理環境信訪問題為:空港新城太平鎮廟店村(331縣道東邊)第五組鎮政府和宏慶公司(公司名字不確定)在涇河以南緊鄰生態旅游路的南側大約60畝耕地填滿建筑垃圾,達2400多車。 | 空港新城 | 經查,該地塊為耕地,位于太平鎮廟店村生態路南側,占地面積43.765畝,分為兩個地塊,地塊一面積23.635畝,經空港新城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現場核實全部為黃土,是搶險削坡治理產生土方;地塊二面積20.13畝,該處存在傾倒約2000余車回填雜土,其中混有建筑垃圾的問題。2018年土地變更調查結果顯示地塊二為耕地,多年處于荒廢狀態。太平鎮廟店村村委會于2021年2月22日向太平鎮政府提交復墾申請,在未經審批情況下,由陜西空港紅杏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進行復墾。2021年3月9日至18日,共計回填約2000余車土方,拉運土方經空港新城城管交通局審批同意,由空港新城德尚宏運輸服務有限公司進行運輸。2021年3月18日晚,運輸企業擅自將20余車建筑垃圾傾倒于該處。 | 是 | 空港新城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于2021年5月25日對陜西空港紅杏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發《限期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立即整改,于5月31日前完成建筑垃圾清理,恢復土地原狀。同時責令該公司對傾倒建筑垃圾的農用地開展土壤污染調查評估,按程序報送評審,整改驗收后。按規定進行復墾,適時種植農作物,6月30日前完成。3月9日至18日城管交通局因監管不嚴造成建筑垃圾違規傾倒情況,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根據違法情節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城管交通局于5月15日對運輸企業空港新城德尚宏運輸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立案查處,擬處3萬元罰款。 空港新城城管交通局黨委給予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直屬一大隊大隊長警告處分,對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副支隊長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城管交通局分管副局長作書面檢查;太平鎮紀委給予負責該區域的1名環保網格員黨內警告處分,對程家村支部書記兼陜西空港紅杏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進行誡勉談話,對廟店村集體經濟合作社董事長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太平鎮廟店村包村干部作書面檢查,對太平鎮綜合保障中心主任進行全鎮通報批評,責令太平鎮分管副鎮長作書面檢查。 | 是 | |
| 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西咸新區時間:2021年5月8日至6月6日 投訴舉報值班電話:029-65697564,郵政信箱:西安市066號郵政信箱 督察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每天8:00-2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