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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灞橋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付某偉等11人惡勢力集團利用傳銷組織,實施搶劫、非法拘禁一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綜治單位及群眾代表300余人參加了旁聽。
灞橋檢察院指控,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被告人付某偉、李某學、李某林、汪某麗等外地人員,糾集他人長期在西安市灞橋區汪新寨村、張一村和東小寨村等地,通過網絡求職、“戀愛”等手段誘騙外地單身男子至傳銷組織,然后采取非法拘禁、暴力、威脅、恐嚇等手段逼迫被害人用微信轉賬、強迫手機貸款等方式交出錢財,暴力斂財人民幣35萬余元,形成有組織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嚴重擾亂轄區內經濟秩序、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建議對各被告人以搶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8年至有期徒刑7年不等的刑罰。灞橋法院通過庭審認定了該惡勢力團伙的18宗犯罪事實,該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