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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人社民發〔2020〕19號
各街鎮殘聯:
《空港新城殘疾人輔助器具共享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研究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空港新城人社民政局
2020年9月18日
空港新城殘疾人輔助器具共享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殘疾人服務,減少申請審批環節,滿足廣大殘疾人及時享受輔助器具服務的需求,按照殘疾人適配輔助器具相關規定,結合殘疾群眾實際需求,人社民政局決定開展殘疾人輔助器具共享試點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積極推進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審批事項改革,精簡或取消相關審批環節,提高服務效率。堅持服務窗口前移,發揮基層組織貼近群眾、了解群眾實際需求的作用,通過共享的方式,提高殘疾人輔助器具利用率,努力提升空港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水平。
二、試點范圍
太平鎮: 孫家堡村
北杜街道辦: 空港花園社區、北杜村
底張街道辦: 幸福里社區
三、試點內容
依托村(社區)基層組織,開展輪椅、拐杖等基本型輔助器具共享試點,通過定點使用及定期租用相結合的方式,提高殘疾人輔助器具使用效率,提升殘疾人服務水平。
四、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2020年9月底前)。印發《空港新城殘疾人輔助器具共享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各試點單位要制定完善輔具使用管理辦法,經街鎮殘聯審核修改后,以街鎮殘聯名義報新城人社民政局備案。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2020年10月1日—2021年3月31日)。新城人社民政局按照每個村三輛輪椅、三副拐杖,每個社區四輛輪椅、三副拐杖的標準,為試點村(社區)配發輪椅、拐杖等基本輔助器具(三年內不再配發)。輔具使用采取固定使用與租借使用相結合的方式,試點單位要確保辦公場所有一輛輪椅及一副拐杖,便于群眾辦事使用。租借使用器具要通過繳納押金的方式(建議輪椅押金300元、拐杖80元),限期使用,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月。
第三階段:總結推廣(2021年4月1日—4月30日)。各街鎮殘聯要根據試點工作開展情況,撰寫工作報告,提出明確的意見和建議,報新城人社民政局。新城人社民政局將組織鎮殘聯、試點村(社區)干部,召開輔具共享工作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建議,修改完善并出臺輔具共享實施方案,在有條件的村(社區)全面推行殘疾人輔助器具共享,滿足更多殘疾群眾需求。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確保成效。開展殘疾人輔助器具共享是創新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的積極嘗試,對于有需求殘疾人便利使用輔助器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街鎮殘聯要高度重視,精心部署,按照本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工作步驟,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
(二)建章立制,規范管理。試點村(社區)要制定輔助器具使用管理制度,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對經多次催要逾期仍不及時歸還的,扣除抵押金,作為村集體添置輔助器具公益金。因借用輔助器具造成事故的,由借用者本人或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所有使用人員要登記造冊,建立健全使用檔案。
(三)正確引導,營造氛圍。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引導,積極宣傳開展殘疾人輔助器具共享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積極參與,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做法,營造開展殘疾人輔助器具共享試點工作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