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次
農民工是就業重點群體,是建設國家的重要力量,他們儲蓄少,高度依賴工資性收入,辛辛苦苦一年下來,及時拿到工資,既是對他們汗水和心血的成果回報,也是勞動法賦予廣大勞動者最基本的權利。
一直以來,從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今年5月1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正式施行,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發放的“防護墻”越筑越牢。
即便如此,農民工欠薪問題仍然屢禁不止。農民工欠薪現象難以消除,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源頭治理不到位,這其中包括工程項目的不規范發包、轉包、農民工勞務合同簽訂率不高,還有對“欠薪”者懲罰力度不足;二是一旦發生欠薪問題,農民工維權程序復雜、成本較高、過程較長,讓人“耗不起”。
針對“源頭治理不到位”等問題,人社、勞動監察等相關部門首先要著眼源頭綜合治理,著力加強機制建設。在企業辦理施工許可等證件前,有關部門應當提早介入,要求其必須交足工資保障金,同時嚴格企業資質管理,消除轉包帶來的欠薪隱患。其次,全面落實和建立健全實名制管理、工資專戶管理等各項制度,防止一些自身缺乏資金的開發商,一旦市場不景氣,資金回籠困難,就拿房子或其他物資來頂賬,農民工就會面臨欠薪。
針對“維權程序繁雜”等問題,相關部門必須加強對重點企業和生產經營困難企業的實時監控、排查。發生欠薪情況后,工會、勞動監察等部門宜及時介入,將勞資糾紛納入法治軌道來解決。此外,勞動部門還宜與公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嚴肅查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對惡意欠薪者,一定要重拳出擊,在法律上體現“欠薪入刑”的剛性。對那些置若罔聞,不拿農民工工資支付當回事的用工企業,司法部門就要追責到底。
民生在勤,勤則不匱。向欠薪者“亮劍”,為農民工“護薪”,必須在制度建設方面持續發力,讓更多職能部門強勢介入,齊抓共管,從而為“欠薪”畫上休止符,讓每一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