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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漫步林間、穿梭濕地,悅耳的鳥鳴是大自然饋贈的美妙樂章,靈動的鳥兒是生態畫卷中不可或缺的筆觸。野生鳥類,這些天空的精靈,不僅裝點了我們的世界,更在生態平衡中扮演著關鍵角色。然而,它們正面臨著棲息地破壞、非法捕獵等多重威脅。了解野生鳥類保護知識與法律法規,守護這些飛羽精靈,是我們共同的責任。

野生鳥類:生態鏈上的“關鍵一環”
野生鳥類是生態系統的重要一環。比如啄木鳥,是著名的“森林醫生”,通過啄食樹木里的害蟲,助力森林健康生長;家燕等食蟲鳥類,能有效控制蚊蟲等害蟲數量,減少疾病傳播;候鳥在遷徙過程中,還會幫助植物傳播種子,促進不同區域生態交流。它們的存在,讓生態循環更加順暢,維系著生物多樣性的穩定。
野生鳥類保護有“禁區”
這些法律底線不可逾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條 【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非法狩獵罪】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六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禁止違法獵捕、運輸、交易野生動物,禁止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
第二十四條 禁止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捕鳥網、地槍、排銃等工具進行獵捕,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熏、網捕等方法進行獵捕,但因物種保護、科學研究確需網捕、電子誘捕以及植保作業等除外。
《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
第十條 禁止或者限制在自然保護地內引入外來物種、營造單一純林、過量施灑農藥等人為干擾、威脅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行為。
禁止破壞野生動物巢、穴、洞及其周邊棲息環境和野生動物生態廊道。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破壞野生動物巢、穴、洞及其周邊棲息環境和野生動物生態廊道的,由縣級以上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履行恢復原狀義務的,由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依法組織代為履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我們能為保護野生鳥類做什么?
1. 守護棲息地:不隨意破壞森林、濕地,積極參與植樹造林、濕地保護活動,為鳥類營造安穩家園。
2. 拒絕非法交易:不購買野生鳥類及其制品,發現非法捕鳥、賣鳥行為,及時向林業部門、公安部門或野生動物保護組織舉報。
3. 文明觀鳥護鳥:觀鳥時保持適當距離,不干擾鳥類繁殖、覓食等行為;遇到受傷鳥類,聯系專業救助機構。
野生鳥類是大自然的寶貴財富,保護它們,就是保護生態平衡,守護我們共同的家園。讓我們攜手行動,為飛羽精靈撐起一片自由翱翔的天空,讓悅耳動聽的鳥鳴永遠回蕩在天地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