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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各企業:
財政部、稅務總局于7月12日聯合發布了《關于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9號)(以下簡稱公告),就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以下簡稱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企業所得稅政策進行了說明。企業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過該專用設備購置時原計稅基礎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結轉,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現將公告原文轉發,請各企業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學習,滿足優惠政策的企業按照公告要求準備資料,并積極對接稅務部門及時享受優惠政策。
附件:1.關于轉發關于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企業所得稅政策的...pdf
2.關于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數字化智能化改造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1].docx
西咸新區秦創原創新驅動發展(空港)工作部
2024年7月22日
(聯系人:盧向洪 電話:1309296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