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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四、第三十九條、第八十三條第(四)項等規定,因桃源精神病醫院“管理混亂、有嚴重事故隱患”、且存在危及群眾生命安全的樓層加蓋建設工作。經空港新城教育衛體局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1、從即日起桃源精神病醫院停業整頓,停業期限自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7月31日,停業整頓期間不得開展診療活動。
2、桃源精神病醫院接到公告5個工作日內可向空港新城教育衛體局提出聽證,也可在60日內向西咸新區教育衛體局或者西咸新區空港新城管委會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6個月內依法向西安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西咸新區空港新城教育衛體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