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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建設的指示要求,加快打造立體聯動“孵化器”、成果轉化“加速器”、兩鏈融合“促進器”示范平臺,通過開展區域示范、創新平臺建設、機制創新改革、強鏈補鏈四大工程,持續強化放大形成場效應,努力將西安打造成為全省秦創原建設的排頭兵、樣板區和動力源。西安市組織開展2022年度第一批西安市重大科技創新與秦創原創新驅動平臺建設專項項目(以下簡稱“專項”)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計劃類別
專項計劃體系共設置6大類項目,包括秦創原“三器”區域示范工程、秦創原創新平臺建設工程、秦創原機制創新改革促進工程、秦創原產業鏈強鏈補鏈工程、“揭榜掛帥”制技術攻關工程、秦創原政策包兌現獎補工程六類。
二、申報程序及要求
按照推薦申報、逐級審核、材料報送的程序實施。
(一)推薦申報
指南中發布的各類計劃項目通過線上和線下申報。線上申報登陸“西安市科技局官網-下拉選擇在線辦事-科技政策服務綜合管理系統”進行注冊并登錄填報。所有類別計劃須在“西安市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庫管理系統”中填報(通過網址www.xaxmk.gov.cn,點擊“申報用戶”注冊登陸)。
(二)專項項目推薦及審核
需由區縣(開發區)組織推薦的項目,由所屬區縣(開發區)統一將推薦函和推薦項目匯總表(附件2)統一報送;其他項目單位須將申報材料直接報送市科技局項目受理地點。
(三)線下申報及提交申報材料
完成線上申報后,在線下打印西安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并將申報書與附件裝訂成冊,按時限要求報送至受理點。可行性報告、企業發展規劃、商業計劃書、項目實施方案等其他申報材料格式要素要完整,申報表格和編制提綱可在項目申報平臺下載。審核通過的項目須在要求工作日內報送紙質材料。
(四)申報材料裝訂及其他要求
申報材料簡裝成冊(一式六份)。以區縣(開發區)為推薦單位的項目,各區縣(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根據評審立項、推薦工作需要,可自行組織企業提供補充材料。
三、受理時間及地點
網上填報時間:
2022年5月13日—2022年6月10日(另行通知的除外)
紙質材料申報受理時間:
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10日
材料受理地點:
空港新城管委會M區418室
聯系人:
王慷 13571088930
四、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原則上是西安市轄區(含西咸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能滿足實施項目所需的研發條件與經費保障,具有健全的科研與財務管理制度。項目負責人須為承擔單位的在職人員,并保證項目執行期內在職,且項目知識產權明晰。
(二)禁止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三)項目申報單位應實事求是、科學合理編制項目經費預算,除項目自籌資金外,項目單位應具備籌集科技計劃實際扶持資金與申請資金差額的能力,并須出具資金承諾函。
(四)實行科研誠信事前承諾,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于申報時簽署并提交《西安市科技計劃科研誠信承諾書》(附件3、附件4),嚴格遵守承諾,認真審核申報材料,杜絕夸大不實、弄虛作假。
(五)實施科研失信聯合懲戒,對違反科研誠信的單位和個人,實行項目立項一票否決,并按照國家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有關要求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實施聯合懲戒。
(六)申報限制。已經被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實施聯合懲戒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或參與申報;已經獲得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同一項目不得申報;同一項目/課題不得重復申報本類別外其它科技計劃項目;已承擔在研(未驗收)市科技計劃項目的項目單位與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揭榜掛帥”制技術攻關項目申報單位與負責人不受在研項目/課題限制;承擔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不合格的,按照相關規定在規定期限內不得申報項目。
五、其它說明
市科技局從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為項目申報單位代理資金申報事宜,申報單位必須自主申報。凡是購買、委托代寫項目申請書的,或是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現查實,即視為騙取財政資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請資格或撤銷立項項目,并按規定嚴肅處理。市科技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市科技局領導和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及時向市科技局舉報。
近期將舉辦項目申報指導培訓,請積極聯系以下聯系人報名參加。
聯系人:王慷 13571088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