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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舉報投訴的方式有哪些?
電話:029-33186921;12345市民服務熱線;
傳真:029-33186923;
來信:西咸新區興咸路消防救援支隊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郵編:712000;
二:舉報投訴受理的種類有哪些?
(一)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
(二)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三)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四)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五)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六)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七)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八)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
(九)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
(十)使用不符合市場準入的、不合格的或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
(十一)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人員違規從業執業的;
(十二)其他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三:如何對已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進行核查?
消防救援機構應當按照下列時限,對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進行實地核查:
(一)對舉報投訴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設施的,應當在接到舉報投訴后24小時內進行核查;
(二)對舉報投訴其他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在接到舉報投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查。
舉報人舉報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當詳細說明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情形,提供相關確鑿真實的證明材料、重要證據。
1.舉報人應當表明或者注明真實姓名、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號碼、聯系電話等有關情況。
2.舉報人舉報的事項應當客觀真實,舉報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對借舉報之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以及偽造舉報材料騙取或者冒領獎勵的,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3.舉報人匿名舉報投訴,或者對同一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多次舉報的,可以不予受理。
四:舉報投訴,有獎勵嗎?
消防救援機構設立專項舉報投訴獎勵基金,對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經消防救援機構核查,屬于嚴重違法行為或構成重大火災隱患,且未被消防救援機構掌握的,獎勵舉報人200至500元;屬于一般違法行為的,獎勵舉報人100至200元;屬于輕微違法行為或可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的,獎勵舉報人50至100元。
下列情形不予獎勵:
(一)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已被立案查處;
(二)舉報人未提供有效聯系方式的;
(三)舉報人未提供有效證件及證件號碼的;
(四)舉報人是消防救援機構工作人員及其直系親屬的;
(五)其他不適合予以獎勵的情況。
1.同一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有兩名以上舉報人的,只獎勵先舉報的人,并告知其他舉報人獎勵情況。
2.對兩名以上舉報人聯名舉報的,獎勵由舉報第一署名人領取。
3.受獎勵的舉報人應當自接到領獎通知之日起30日內領取獎勵,逾期未領取的,視為放棄。
4.舉報人領取獎勵時,應當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原件,并簽署本人真實姓名和填寫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5.舉報人無法現場領取獎金的,可以書面委托他人代為現場領取。也可以說明情況并提供舉報人身份證明、銀行賬號,由消防救援機構將獎金匯至指定賬戶,或者采取將獎勵金額作為電話費充值至舉報人手機號碼等方式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