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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0日8時34分,空港新城中隊接到指揮調度稱:位于空港溫泉酒店著火,接到報警后,空港新城中隊立即出動一輛城市主戰車、一輛搶險救援車、兩輛25噸水罐車共12名官兵趕赴現場處置。
在趕赴現場途中,經詢問報警得知:著火的區域是酒店旁的倉儲室著火,結構為彩鋼房。火勢以造成活動板房坍塌,沒有人員傷亡。到達現場后,指揮員立即下令:令警戒組立即對現場實施警戒,無關人員禁止出入,以防止意外發生;滅火組出三支水槍立即對火勢進行冷卻控制,經過一段時間的撲救,大火基本上被撲滅。為防止復燃,指揮員與報警人協商,聯系挖掘機對里邊陰燃的火源進行翻撲,并指派兩名戰士配合挖掘機出一支槍輔助撲滅,在反復確認無復燃可能的情況下,空港新城中隊收整器材安全返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