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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縣周某文惡勢力犯罪集團案。近年來,洋縣前科人員周某文糾集一幫有違法犯罪劣跡社會人員,隨意毆打他人、尋釁滋事、故意毀壞公私財物,逐漸坐大成勢,演變成以周某文為首,10人參與的惡勢力犯罪集團。2018年1月14日犯罪嫌疑人周某文糾集陸某、王某、陳某、馬某等人到洋縣某酒吧與同樣在此消費的周某安因敬酒發生矛盾,周某文即指示陳某、郭某、陸某取來砍刀、木棒與周某安等人械斗,并將酒吧物品砸毀。洋縣公安機關在辦理該案過程中發現涉案人員與群眾舉報線索存在交織,隨即成立專案組串并深挖。經查,2015年以來,周某文糾集丁某俊、陸某、李某清等10名社會無業和前科人員,在洋縣城區及農村以持械毆打、威脅、恐嚇他人等方式,實施損毀公私財物、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8起。2019年2月24日,洋縣法院對周某文等人公開宣判,依法判處周某文等11人1年2個月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